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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辽宁-沈阳 11-29 12:21  悬赏 0  发布者:gsonov…… 给我留言  回答:(1)
你还,最近在找工作,但因为以前有被骗的情况,再加上自己和现实问题,不是很好找到。
自己看了很多面试指南,但现在有几个疑问想咨询一下

1,为了防止自己再次受骗,打算对面试,使用手机或者记录仪这样的设备进行录制是否可以?
一是为了防止后期,公司那边否认说过。二是便于自己整理分析公司。

2,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是从用工之日起计算”,但是很多公司都是说先来试试,而并不先签协议。那么在试用期的期间,如果保护自己?
比如使用手机拍照入职第一天或每一天的情况?内容上是否有什么要注意的?是否应该有其他人?
还有其他什么可以作为证据的?有时候试用期内并没有任何东西,就是每天过来,到点下班。

2.1,《劳动合同法》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针对这条,应该怎么保护自己?
感觉有很多公司都是说先过来试试,但是什么也不钱,过了一个月或3个月,说不合适的。

3,《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试用期内单位必须给予的是:法定福利,如社保、带薪年休假、最低工资标准、同工同酬等

就这一点,我是否需要明确咨询清楚?如果对方说因为试用所以没有我应该保留什么样的证据?谢谢。


4,从个总面试指南来看,如果申请过劳动仲裁,可能会影响之后的就业。就是说圈子很小,但也感觉不应该打碎牙齿往肚子吞的。
这方面来说,应该怎么权衡或者说圆滑一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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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11-29 13:26
你好,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

你好,做个记录主要是为了记录回答和提问,还可以通过分析对话情况,确认面试的成功率和失败点之类的。其次目的是为了抵赖。
只是不知道做这种视频日志一类的东西,后期会跟侵犯隐私一类的碰撞上,有些疑问。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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