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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

浙江-杭州 07-26 15:06  悬赏 10  发布者:vRL8040 回答:(3)
我是***的职工,工作相当于门卫,上班时间是晚上6点到早上8点,平常没有节假日和双休日,单位每年给20天的补休,每天的工作时间是14个小时,也没有加班费。单位领导以不从事体力劳动为由,可以延长工作时间,请问这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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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7-26 15:15
延长的理由不正确。
但是门卫却又是一个特殊的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应该合理安排。
回复时间: 2011-07-26 15:18
延长工作时间是可以的,但也不能随意延长。
你们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回复时间: 2011-07-27 14:16
以这样的理由延长是不合理的,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建议向所在地区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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