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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如何合法辞退违纪员工

 09-28 09:40  悬赏 5  发布者:邱以诺 给我留言 地区:浙江-温州 回答:(3)
公司有一员工,经常打卡后离岗,谈话后仍无改正,公司决定辞退该员工。请问公司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他本人,让他一个月后离职,不做任何经济补尝这样合法吗?如不合法,请问公司还需要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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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09月28日 09时57分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我的补充: 2011-09-28 09:58
劳动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刘律师为人谦和,非常热心,电话沟通的整个过程非常开心。谢谢刘律师的指导!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9-28 10:13
公司可以员工约定打卡后为无故离岗,无故离岗一定的时间为主动离职,没有经济补偿。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6682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9-28 10:17
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此种情况可以辞职的,不必支付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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