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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约,离职前拷贝公司信息,公司能否以此为由拒付经济补偿金?

广东-深圳 03-31 14:24  悬赏 25  发布者:passwo…… 给我留言  回答:(6)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方不续约,员工离职前拷贝公司信息至家中电脑,后被公司相关人员从员工家中电脑删除拷贝,信息没有外传,也没有给公司造成任何损失。员工书面写下承认拷贝行为。公司能否以此为由拒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员工想追回经济补偿金,仲裁是否能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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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3-31 14:26
具体看解雇理由
追问:

解雇理由是到期不续约,但员工没有书面解除合同通知书,只有劳动合同。

回答:

收集和固定证据,在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

只有社保缴纳明细、银行工资流水和劳动合同。没有其他证据了。

回答:

重点是离职证明

追问:

离职证明,没有找到。

  • [广东-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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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话:13312939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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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03-31 14:28
你们往往都是自己弄的案件无法办理的时候才想起来律师,现在还这么多如果,你再这样如果下去恐怕黄花菜都凉了。
回复时间: 2016-03-31 14:12
可以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补偿
回复时间: 2016-03-31 14:27
你好,根据本律师经验以及法律规定;
你的拷贝行为对公司不造成实质性损害,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6-03-31 14:38
一般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回复时间: 2016-03-31 14:41
可以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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