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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的时候委托开发商办理房产证,到了今年16年的时候要卖房的时候才发现开发商以电话号码更换了为

福建-泉州 04-23 00:52  悬赏 0  发布者:edison…… 给我留言  回答:(0)
2009年的时候买了这套房子,在2011年要装修的时候委托开发商办理房产证,并缴纳了契税2293元,公共专项维修金2689元,产权面积误差费77元,产权面积测绘费90元,并留有收款收据。直到2016年4月份要出售这套房子为止,都没有收到任何要求要去签字同意的通知,以致于要出售房子时房产中介要求房产证时才知道开发商没有为我办理。后来去询问开发商的时候得到的回复是换了电话号码联系不上了,所以就一直搁置着没有办理,正常的2到3个月就可以办理成功了,但是开发商搁置了五年,导致我们在卖房的时候因为未满两年要缴纳2到3万的税。并且在委托时并未说明不能更换手机号码或者是需要通知,而且在这五年内我们家庭都是居住在这,也未收到通知,如果只是联系不上了完全可以上门通知或者是发告示单,只是以电话号码联系不上了不能作为借口。
想请问因为开发商搁置办理所导致的损失是否有责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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