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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维多利国际广场违反劳动法

内蒙古-呼和浩特 11-07 06:48  悬赏 0  发布者:830618 给我留言  回答:(3)
本人妹妹在呼和浩特维多利国际广场二楼商场刚应聘一份导购的工作,商场管理很混乱,在签合同的时候收取了500元押金,号称必须干满一年后才能返还。我想问劳动法不是规定任何商场都不得向员工收取押金吗?这是其一。

  其二,感觉商场管理上特别混乱,比如上班问题,几乎每次都延长特别长时间,几小时不等,而且没有加班费,晚上10点多下班。合同上写的每周一休,但是到现在有几周了,没有休息一次,商场是不是也违反劳动法了?

  其三,昨日,我妹妹在商场正式营业前去上班,被商场二楼叫陈欣的一个主管拦下,说是违反商场规定了,没有按照要求着装,违反两项规定,每项罚款50元,但是却要交罚款300元,而且要全商场检讨。对此很不理解。如果营业员在商场明文规定下违反规定,可以接受罚款,但是自我妹妹上班以来,从没有商场或者专柜有相关的培训和说明,她根本毫不知情,却要完全承担整个商场混乱管理下的这个后果?。而且这个罚款根据什么,一会20元,一会50元,整个商场也没听过相关的条则,完全由主管说了算?而且还得罚上3份?
 
  如果我要维权的话,怎么向商场交涉,另外,我需要提出诉讼吗?

  非常感谢你们的回答,这2天很气愤,想帮她讨回公道,这种商场的工作不做了也得告它。但是我又不太懂相关厉害,所以希望青天们指条明路,怎么做!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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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1-07 08:55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回复时间: 2011-11-07 09:45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回复时间: 2011-11-15 06:06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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