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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急急急!

湖南-怀化 11-27 16:01  悬赏 0  发布者:pyg_07……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是福建泉州一家公司外派驻怀化的销售人员,自2010年9月5日到2011年11月20日十四个月工作期间,公司未予购买社保和签定劳动合同。我准备申请仲裁,以下几个问题需请教:
1,可否在工作当地(怀化)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2,可否申请十三个月双倍工资补偿和补买社保?
3,工资卡清单(包含工资,报销,奖金)是否足够做为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如果不足,需提供哪方面的有力证据?
4,2500元底薪,但公司没有告知具体的组成明细,如工资,电话费,交通补贴,住宿补贴,餐补等分别多少。补偿时是按2500标准还是仅工资部分?如果仅工资部分会不会按当地(怀化)最底工资650补偿?因为公司可能说我的工资就是650。
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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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1-27 16:24
1、需到公司所在地劳动仲裁立案;2、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回复时间: 2011-11-27 17:13
到公司所在地申请仲裁;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工资卡可以作为事实劳动关系证据;补偿按工资计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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