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问题已关闭
- 孙术校律师对 将满19周岁,偷了一部苹果手机,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邻居房基地侵权,中院都驳回了,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在保定上班两年了,一直没有签订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你好,我2016年离的婚有一个女儿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房产交易问题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我是男方,离婚了,孩子一岁半跟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夫妻共同财产假如妻子转移了咋办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民事诉讼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一般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离婚法律怎么判?有一个4岁的女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律师您好。我是2018年被人在支付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劳动纠纷
江西-赣州 12-29 15:39 悬赏 20 发布者:lypxun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是一个普通住户,这里是一个纯住宅的居民小区,原本这里宁静、舒适,可自从几个月前搬来个“锦绣小吃”早点店,在我们住宅楼的阳台下占道经营,每天噪音、油烟不断,一大早各种声音沸沸扬扬,下午机器打面条,煤炉灼面条,机器、煤炉轰隆隆响,声声入耳,空气中到处充满着难闻的油烟味,严重干扰着我们的日常生活,占道搭棚致使车辆不好进出,存在着交通隐患的可能。物业曾做过几次其思想工作,但没有丝毫效果,摊主彭某态度十分恶劣,拒不搬迁,物业又苦于没有执法权。深深困扰着我们的日常生活,整栋居民苦不堪言。
在该小区《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第二十一条“该商品房仅作住宅使用,使用期间买受人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且应当按照《商品房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合理装修和使用……买卖双方均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相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摊主彭某(业主)擅自改变其房屋使用用途,违反了买卖合同。
依据《江西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产生社会生活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活动,由公安机关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实施监督管理。
依据寻府发[2005]2号文件《寻乌县城区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之规定“市场秩序管理由县工商局为主,物业管理中心、城管大队及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实施”、“所有夜宵、早点摊必在工商、城管大队指定的地段经营,并到城管大队办理临时占道许可证,不得阻碍交通.......”。 在《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个体工商户违反税务、卫生、交通、城建、公安等部门的规章,除了由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外,需要扣缴或员销营业执照的,有关管理机关应及时提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因此,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在设立(开业)或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时,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提交住所使用证明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 (二)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难道无论搬迁到任何地方营业执照都可照样年审吗?政府文件成一纸空文,摊主彭某又没有办理临时占道许可证,又不是指定路段经营。
如果我们(业主)跟摊主(也是业主)打官司,要求摊主搬出该小区,我们能胜诉吗?
在该小区《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第二十一条“该商品房仅作住宅使用,使用期间买受人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且应当按照《商品房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合理装修和使用……买卖双方均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相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摊主彭某(业主)擅自改变其房屋使用用途,违反了买卖合同。
依据《江西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产生社会生活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活动,由公安机关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实施监督管理。
依据寻府发[2005]2号文件《寻乌县城区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之规定“市场秩序管理由县工商局为主,物业管理中心、城管大队及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实施”、“所有夜宵、早点摊必在工商、城管大队指定的地段经营,并到城管大队办理临时占道许可证,不得阻碍交通.......”。 在《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个体工商户违反税务、卫生、交通、城建、公安等部门的规章,除了由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外,需要扣缴或员销营业执照的,有关管理机关应及时提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因此,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在设立(开业)或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时,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提交住所使用证明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 (二)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难道无论搬迁到任何地方营业执照都可照样年审吗?政府文件成一纸空文,摊主彭某又没有办理临时占道许可证,又不是指定路段经营。
如果我们(业主)跟摊主(也是业主)打官司,要求摊主搬出该小区,我们能胜诉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问题答案可能在这里 → 寻找更多解答
推荐律师 加入本地优秀律师推荐>>
最佳律师解答
- (刘海鹰)(2024-02-25)·工厂培训和试岗是没有工资的吗?
- (王高强)(2024-01-31)·风险保证金
- (刘海鹰)(2024-01-26)·劳动纠纷/争议
- (罗雨晴)(2024-01-11)·工资结清证明给写了老板拿钱不够工人了,提前说好写了就给发钱现
- (陈利厚)(2023-11-14)·怀孕保胎员工,公司应该怎么处理才能规避劳资风险
- (王高强)(2023-10-08)·您好,是这样,2022年12月30从公司离职时我们签了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