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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辞职到期不让走还找茬折磨人

 02-18 22:02  悬赏 0  发布者:wxy850……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深圳 回答:(4)
我于2011/11/29提出辞职,公司批示1/20辞职到期,但1/10起公司以交接不清楚开始找茬不让我走,并扣压我公司(本应为1/7发放12月工资,我1/17请假回老家过年,1/16强迫我写下交接申请书才让我1/17回家,工资也到1/18才发放),老板强迫我在交接申请书上写交接清楚后方离职,我加上预计时间2/1-2/29,年后按约定回公司上班,但现在老板又开始找茬不让走,请问我是否可以随时离职,申请书是否有效,压金和工资我是否可以拿到
问题补充:
截止今日公司仍未安排人员跟我交接,如果到3/1日后上班后,公司可不可以以未交接清楚不发工资及我的储蓄金RMB3500.00,公司在我写了交接申请书后才发12月的工资给,转账凭证是不是可以做为他强迫我写交接申请书的凭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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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2月18日 23时08分
只要你能证明之前书面提交辞职书,三十天后可以离职,要求结算工资,你现在是一直弯着腰处于弱势状态,完全可以强一点
追问:

那意思是不是意味我随时可以离开公司,而且他们还要支付我的工资及押金

回答:

是的,你完全没有理解劳动法对员工择业权利的保护。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謝謝您
其它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2908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2-18 22:09
申请有效,但有证据证明被胁迫的除外。
可以拿到。
追问:

申请有效,是不是意味必须得交接清楚才能走,如果他一直不找人交接我就不能走了

回复时间: 2012-02-18 22:34
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不需单位同意,特定情况下,无需提前通知,注意保留证据还可争取补偿金等款项。可要求退押金、支付工资。若需帮助可电话联系
  • [广东-深圳]
  • 张勇律师 VIP
  • 电话:13418954058
  • 94302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2-19 09:22
1,你可以离职,要求公司结清工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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