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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应届生妥善离职问题

江苏-常州 03-23 10:00  悬赏 10  发布者:nanhua……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是2012届应届生,去年在一家公司签了三方协议,协议上未明确规定实习期和协议有效期。后来发现专业不怎么对口,又在江苏另找了一份较对口的工作,已经实习了两个月,这家公司不需要三方协议,过完三个月实习期可转正直接签劳动合同。我偏向后来找的那份工作,但不愿赔偿三方协议上公司后来添加规定的3000元违约金。听学长说,先到公司报道,再离职就不算违约,不需要交违约金,请教高人这种方式行不行得通,是否是最完美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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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3-29 17:01
劳动合同违约是不需要赔偿违约金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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