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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邮件通知绩效考核标准,未与员工沟通,且未签字,发放薪资时,直接扣除是否合法

江苏-苏州 12-07 13:41  悬赏 10  发布者:maixia…… 给我留言  回答:(0)
公司于9月30号邮件通知有绩效考核一事,10月18号邮件通知具体考核事宜及考核标准。此标准仅是已邮件的方式下达通知,并未与员工协商一致。11月份放发工资时直接以考核不到达为由扣除合同底薪工资的46%,请问工资扣除发放是否合理,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补充说明:
1、签订合同时,合同上有明确写明具体底薪
2、合同上写明可根据考核结果对其工资待遇预以调整
3、之前发放工资的工资条上的薪资组成为:基本工资+岗位津贴
=业务补贴+满勤奖+绩效奖金=每月规定底薪
4、扣除绩效工资,直接在岗位津贴及业务补贴两项上进行的扣除
5、部门所有岗位,皆以销售指标为绩效考核标准(运营、美工、客服、库管等岗位)
问题1:邮件通知且未与员工沟通达成一致的绩效考核是否合理
问题2:绩效考核扣除的部份高于签订合同底薪的45%
问题3:不同岗位的考核标准皆按销售额来定指标是否合理
问题4:平台客服(主要负责接待咨询,处理订单,及售前售后的工作)也以此销售数据为业绩考核指标是否合理?
问题5:未提前通知,接到具体考核标准为10月18号,11月份就直接按考核执行此发放工资是否合理。
补充问题:
问题1:就职时间为15年3月份至今,如公司辞退,或者继续以此未经协商的绩效考核为标准继续扣除发放工资,是否可以仲裁要求赔偿。
问题2:关于工作年限是从就职之日算起,还是需要扣除试用期的6个月算起?
还请相关人员解惑,万分谢谢!
问题补充:
错误更正
工资组成为:基本工资+岗位津贴+业务补贴+满勤奖+绩效奖金=每月固定薪资
签订的合同上注明具体税前薪资
第一次接到通知时间为9月30号下班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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