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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以人际关系不好为由要我主动去办离职,是否合法?

江苏-泰州 05-16 00:22  悬赏 0  发布者:fangli…… 给我留言  回答:(2)
本人3月19入职统一有限公司叉车司机,试用期两个月。5月14日下午本部门组长跟我用微信聊天说我使用期快满,然后说我有煽动力他们害怕。说她不想跟我写试用期不合格,劝我自己去办离职。我说这个理由我觉得不合理。因为叉车司机是死活。本来是16号早上上班的,15号晚跟我发来消息说明下雨转不了仓不用上早班了。16日下午人事打电话叫我去办理离职,我随即去厂里找组长理论,组长给我的理由是人际关系不好,让我去办理离职手续。我觉得这个理由很不充分毕竟开车这是个死活跟人际关系扯不上。即将上任的组长由于安排工作欺负我们中间有点小矛盾,我觉得这完全是出于他们的个人原因。我要求给我辞退通知也不言不语。晚上得知人事那边说如果我不办理离职那么他们就开除我。我想问开除违背劳动法吗?如果开除可以上诉他吗?胜诉大不大。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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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5-16 08:22
不合法,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12-05-16 16:57
第一、公司开除你的行为不合法。《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在2008年1月被废止,使得对员工的开除、除名、辞退、罚款的规定失去了法律依据,因此企业对员工最大的处罚权就是解除其劳动合同。
第二、公司让你自己辞职的理由也不合法,你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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