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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费率过高不利国企深化改革(2)
www.110.com 2010-07-15 09:57


    目前,企业负担重,承受能力脆弱,2005年上半年我国亏损企业亏损额为1075亿元,同比上升59.3%,升幅比去年同期提高57.8个百分点, 为1999年以来最高水平。而过高的养老保险费率更加重了企业负担,降低了保险费收缴率,拒缴、拖缴、少缴的现象不断增多,社会养老保险无法起到分担风险、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据劳动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近年来,城镇社会养老保险金的收缴率呈滑坡趋势。一些县市出现收不抵支的情况,有的省份的收缴率降到80%以下,在一些地区甚至不足50%。这种局面使城镇养老保险基金难以为继,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难以推进。

    综上所述,过高的养老保险费率,既不符合我国的国情——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低,人均收入低,也会造成的新问题,不利于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和扭亏增盈,从而阻碍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推进。

    从理论上讲养老保险费率有8个点下调空间

    如何确定一个较合适的养老保险费率,从而推进社会养老保险体制改革的进程呢?我们认为应从分析影响养老保险费率的因素入手。

    依据保险精算原理,我们可得到养老保险基金平衡关系式,从中可以看到,影响养老保险费率的因素主要是职工退休时的平均预期寿命、职工工资替代率及投资回报率。如果工资增长率长期高于投资回报率,养老金替代率就会下降;反之,如果工资增长率长期低于投资回报率,养老金替代率则会上升。因此,工资增长率和投资回报率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养老保险费串的大小。

    目前正在推行的社会养老保险模式中,工资增长率和投资回报率都被确认为7.5%,显然不够合理。事实上,根据统计资料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城镇职工平均货币工资递增率均在10%左右,而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回报率大都以一年期城乡居民定期存款利率为准,1980~2000年间其平均值为8.7%, 2004年为2.25 %,明显均低于同期的工资增长率。由于实际工资增长率高于投资回报率,从而使我国养老基金的替代率偏高,达到83%,部分地区甚至达到105~110%。过高的替代率水平形成了对养老保险费率的刚性推动,造成国家和企业的沉重负担,最终必然导致财政的“空壳”和“空头支票”。

    普遍较低的投资回报率,究其根源,是我国目前僵化的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殖机制所带来的。作为积累性质的养老保险基金,具有现在投保,未来受益的特点。根据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基金增殖机制的规定,养老保险基金80%应用于购买国家发行的社会保险基金特种定向债券,其余应存入银行。这在通货膨胀上升、投资保值增殖方式日益多元化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显然无法实现养老保险基金的自我增殖,实际上是在贬值。1994年底,全国城镇养老保险基金滚存余额为305亿元,利息收入仅为23.7亿元,收益率仅为7.9%,近年来,由于央行连续七次降低利率,目前的收益率还在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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