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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减免申请(适用于企业)(7)
www.110.com 2010-07-30 14:14

  (9)创业投资企业

  ①《税务登记》副本;

  ②《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无《工商营业执照》的纳税人应提供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③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④书面申请报告(加盖公章);

  ⑤财税[2007]31号文件规定应报送的相关资料;

  ⑥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审批权限:以下由我局审批。

  (10)购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抵免所得税额:

  ①《税务登记》副本;

  ②《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无《工商营业执照》的纳税人应提供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③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④书面申请报告(加盖公章);

  ⑤纳税人能证明自己符合抵免政策的证明资料;

  ⑥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审批权限:以下由我局审批。

  注: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年度企业所得税减免事项的截止时间为次年的2月底前,逾期不再受理;需报市局审批的,应在次年的3月底前上报市局。

  3.申请减免房产税需提供:

  ①《税务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书面申请报告(加盖公章);

  ③申请当月财务报表复印件;

  ④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4.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申请:

  ①《税务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书面申请报告(加盖公章);

  ③申请当月财务报表复印件;

  ④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5.企业减免水利基金申请需提供:

  ①《税务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外贸企业必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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