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税务机关档案管理办法(6)
www.110.com 2010-07-30 13:24
第三十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和同级档案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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