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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国际税收政策的主要观点
www.110.com 2010-07-30 17:57

  2001年11月16日,在伦敦举行的美洲国家税务管理中心(CIOT)欧洲分会和国际财政协会(IFA)大西洋地区研讨会第5届联席会上,英国国内税收署国际部代表马可罗夫发表了英国国际税收政策的主要观点。认为,税收政策的制订,既要考虑能组织足够的收入,又要使税负处于可接受水平。英国决不能在这方面缺乏竞争力。

  一、竞争

  必须是公平竞争,对扭曲经济的国家补助和津贴的竞争应该取消,鼓励经营活动的税收优惠只能破坏自由和公开市场的运行。欧盟和OECD都在致力于反有害税收竞争,以国内政府出面的不公平裁判必须消除。

  英国国内税收署认为,欧洲各国税制的协调一致并无必要。即使欧洲各国税制中的不公平扭曲因素全被取消,也仍存在多种不同的文化背景。欧盟关于公司税统一税基的调研报告(参见《国际税讯》2002年1期2页)抓错了方向,并不利引向商业竞争的经济改革。而且该项调研报告丝毫未提到欧盟以外的世界。这是个重大疏忽。现实的商业行为并不仅限于欧盟范围内,外面还有更大的世界。

  英国国内税收署并不认为在世界经济中避税已无存身之地,但英国纳税人不应运用避税港逃避应缴的税收。

  二、合作

  双作和多边合作都是需要的。不同税制产生争议得以仲裁的机遇永远存在。但在仲裁中咄咄逼人以谋取双重扣除等行为则会导致税收扭曲。因为在全球性经营业务中,国内的税收利益固然不应被国界所限制,但另方面全球性业务也越来越需要更为统一的措施来解决棘手的难题,诸如实施职工优先认股权酬金计划和跨国养老金储蓄方案等。为了解决此类问题,更广泛的信息交换是必要的。

  国际合作需要针对经营跨国业务的实际在商谈基础上形成新财税法律,以面对新的、扩大的国际市场。例如为电子商务和增值税提供急待解决的办法,而且这办法必须使纳税人感到简便、高效和成本低廉。但如果这办法仅限于欧盟内使用,则只能说是倒退步骤,如前所述,全世界远较欧盟为大。

  三、共同框架

  每个国家都有权采取措施在税务事务中维护主权,更大程度的开放和透明度也提供了改善各自税制的机遇。但这需要有一个公平且被普通认可的框架,有些避税港已承诺在这方面进行改革。希望他们的共同努力能产生一个公平的共同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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