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面对 “入世”后的机遇与挑战,税收作为重要的经济调节杠杆,如何兴利除弊, 提高我国经济的世界竞争力,是个十分重要的现实课题。本文着重分析比较和借鉴世界各国现有的鼓励对外投资的税收政策, 结合我国现有对外投资的税收政策进行探讨,在此基础上, 提出今后税收政策改进的方向。
[关键词] 对外投资 税收激励 税收优惠 国际税收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 我国出现了对外贸易和对外投资不断增长的势头。各国政府, 特别是发达国家政府不仅加大吸收利用外资的力度,而且采取各种优惠,鼓励国内资本开拓国际市场。联合国贸易会议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把优惠划分为三大类———财政优惠、金融优惠和其他优惠。本文主要考察财政优惠中的税收优惠在促进对外投资中的作用和影响。
一、世界各国税收优惠鼓励对外投资的主要措施
一般而言, 税收对对外投资的鼓励主要集中在所得税的优惠措施方面, 从世界各国的实践来看, 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对外投资主要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一) 扣除法和免税法。扣除法是指纳税人在居住国纳税时把外国所得已纳的外国税收视同费用在总收入中扣除, 以其余额计算应纳税额。扣除法能够减轻重复征税的程度, 但是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免税法是指纳税人在居住国纳税时, 从国外获得的所得免予征税, 仅就其从本国境内获得所得征税。实践中又分为全额免税法和累进免税法。
( 二) 税收抵免。指居住国根据居民纳税人来源于国内外的全部所得计算应纳税额, 但允许纳税人已在来源国缴纳的全部或部分税款根据一定条件从应纳税额中扣除。包括全额抵免和限额抵免两种类型。全额抵免是指纳税人从境外获得的所得, 已在境外按照境外税收管辖权的税法计算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在纳税人的应纳税额中全额抵扣。该优惠在不少以农业为主、国民经济不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广为采用。
限额抵免是指纳税人从境外获得的所得, 已在境外按照境外税收管辖权的税法计算缴纳的所得税税额, 可以在纳税人应纳税额中抵扣, 但可以抵扣的数额不能超过按照本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现被发达国家和不少发展中国家广为采用, 是避免国际重复征税最流行、最基本的办法。美国目前实施综合限额法, 区分不同类别的所得进行综合抵免, 但不是区分不同国家所得进行抵免, 避免因抵免方法的采用而造成对纳税人经营决策的干扰。日本也采用综合限额法, 但对亏损国除外, 实际上是增加了抵免限额,有利于纳税人。
相关文章
- ·企业绿色技术创新中的税收筹划研究综述
- ·企业国际税收筹划的对策
- ·企业国际税收筹划的对策
- ·企业绿色技术创新中的税收筹划研究综述
- ·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地方税收对策
- ·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地方税收对策
- ·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问题的对策研究
- ·当前企业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 ·化工企业的火灾危险性及其对策研究
- ·企业税收筹划的实施障碍及对策
- ·西安高新区鼓励外商投资企业技术研发的税收优
- ·沪调税收优惠政策 鼓励企业吸纳失业、协保人员
-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
- ·鼓励发展第三产业企业的税收优惠
-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鼓励和推动我区企业
- ·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资本从小企业中退出工作若
- ·关于发布《上海市关于鼓励外商投资设立研究开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如何适用税收优
- ·国外如何鼓励中小企业创新
- ·十部门联合发布意见鼓励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