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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专管员的定义(2)
www.110.com 2010-07-30 16:20


    在此之后,为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在税收征管体制的变革上,全国各地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不同程度进行了大量了探索。但综观这些改革的共同特点就是为破解征管查于一人或一身的弊端。到上个世纪之末,全国各地基层税务机关基本建立起了税款征收、纳税管理与纳税检查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征管体制。在较好的解决分权的问题的同时,税收基础尤其是税源管理弱化的矛盾却越来越突出。在税收管理中出现了蔬于管理、淡化责任的弊端,致使纳税户大量漏征漏管,纳税申报不准、不实,税源底册不清、不明,计算机监控的信息数据成了数字游戏、垃圾信息.税务稽查的依赖度越来越高。税收收入在突飞猛进的增长,税务管理的质量和效率也在突飞猛进的塌方。造成这些问题在税务机关内的根源就是在改革中没有很好解决税务管理岗位职责问题。说到底,就是没有把管户与管事相结合,尤其没有对管什么事做出明确、详尽的规范。正是由基于此,对税源实行户籍管理的理论与实践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因此,税务管理员的诞生首先应该由基于此。即基于税源户籍管理而产生才是其根源所在。另一方面,将非从事税务稽查和直接在办税服务厅工作的税务人员统称为税务管理员,以及依次去划分工作职责在理论与实践上都容易回到征管的老路。但如果只将主要负责税源户籍管理的人员称之为税务管理员,而将其他诸如纳税评估、税负核定的人员以及担负纳税检查(这里指不涉及税收立案的日常检查和清理漏征漏管)的职责分离出来交由另外一些人员去负责实施,就既可以作到职责明晰、相互分工,又会在执法环节上形成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从而是哪些人管什么事更加具体化,也只有这样,才能去真正较好的解决蔬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顽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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