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法律关系应如何认定(2)
www.110.com 2010-07-23 15:00
另一种观点认为:原、被告之间形成了事实上上的雇佣劳动关系,其理由为:一、承揽合同是以承揽人的技术劳动工具作业为主完成自己的定作任务,而本案树木砍伐是以投入劳力为主的普工手工作业,无技术可言,也无任何先进作业工具,二、砍伐林木是一高风险作业行为,而原告方所获得的却是低收入报酬,而风险仍需原告方承担,权利、义务不对等;三、被告方疏于管理、监督、指导,应对本案原告承担赔偿责任。
本人同意第二种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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