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截至6月30日12时,全国接收国内外社会各界捐赠地震灾区款物总计552.70亿元。伴随人们捐款热情而来的还有一些值得反思的事件,如“牛博网捐款银行账号被封”、“对乞讨者捐款褒贬不一”等等。
“这些事件背后正是救灾募捐中衍生出的法律问题及法律风险。”北京上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公益法律
网首席律师梁枫对记者说。
网站自行募捐账号被冻结的背后
牛博网是一个由个人创办的博客平台。汶川大地震发生后的第二天,牛博网就对外公布了一整套详细的募款方案,不到一周就募集了30多万元。
然而5月17日,牛博网的创办人罗永浩发现,为汶川地震募捐的建设银行账号被冻结了。事后得知,建行四川省分行保卫部向成都市公安局反映,有人在网上公布私人账号,接受社会对四川汶川地震的灾区捐款。建行方面立刻冻结了牛博网在建行的募捐账号。5月21日,经过多方沟通和说明,牛博网地震赈灾募捐账号冻结事件得到解决:该账号被解冻。但其中折射出的问题却仍值得人们思考。
梁枫分析说,目前可从三个位阶的规定来梳理一下我国关于募捐的规范。
首先,按照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对于公益事业捐赠,有以下两种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可以依法直接接受捐赠:一是依法成立的,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二是依法成立的,从事公益事业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教育机构、科学研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公共文化机构、社会公共体育机构和社会福利机构等。但是该法并没有对哪些机构或者哪些人可以向不确定的公众募捐以及如何募捐作出规定。
其次,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基金会分为可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
此外,依照相关规定,还可以明确的是,只有公募基金会才可以面向公众组织募捐活动。至于在基金会定义范畴之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是否可以组织募捐,可以理解为“当然更不可以”组织募捐,也可以理解为在上述规定中“并未涉及”。
回到牛博网事件本身,综合上述规定,一方面牛博网的确不具备法定的募捐资质;另一方面,如何看待社会民众自发组织的募捐活动,无疑成为现实对既有规定的检验和拷问。就现行的法律来看,对社会公众自发募捐活动的确认和规范性规定有所缺失和有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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