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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手术中被割破肠子
www.110.com 2010-07-23 14:32

  一妇女在计生指导站做结扎手术中被割破肠子,而手术医生却毫无察觉,致使粪便漏在腹腔内,造成感染,不得不三次动手术切除小肠,进行回肠吻合术。近日,这名妇女在获赔医疗费13万余元之后,又从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获得判赔3万余元。

  2003年11月26日,今年40岁的南阳市宛城区金华乡赵堂村妇女张桂芝,按乡计生办的通知,来到宛城区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以下简称宛城区计生指导站)做结扎手术。经检查,张桂芝无结扎禁忌症,就在宛城区计生指导站做了“双侧输卵管结扎术”。手术后,她当日回家休养。

  张桂芝回家后感觉腰腹部疼痛,认为是手术后的正常反应,就没有往坏处想。不料,三天内,张桂芝出现了腰痛、腹胀、呕吐、血压下降等症状。2003年11月29日晚,张桂芝的丈夫看到张桂芝疼痛难以忍受,一度晕倒,就将情况告诉了乡计生办,乡计生办与宛城区计生指导站联系后,张桂芝当日被安排入住南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治疗。

  张桂芝入院后被诊断为:急性弥慢性腹膜炎,空腔脏器穿孔,麻痹性肠梗阻,感染性休克。医生马上为她做了剖腹探查术。一打开腹腔,饶是医生见多识广,也不禁吃惊,只见腹腔满是黑色的粪便性积液,顺着刀口横流手术台,满屋臭气。医生进一步发现腹腔内有大量脓苔,距回盲部30CM处,回肠系膜侧有一直径1.5CM破裂孔。医院当即对腹腔进行了冲洗,并将破裂处修补处置。手术中,张桂芝出现了中毒性休克,应急性溃疡出血,术后并发急性呼吸窘迫综合症,经抢救病情总算逐渐稳定。

  手术后,张桂芝还产生了外肠管瘘并发腹腔感染,继发腹腔内远端小肠瘘,经处理病情才稳定。经医师会诊,2004年5月16日,张桂芝又做了“复合肠瘘切除、四肠部分切除,回肠吻合术”。直到2004年7月30 日,张桂芝才勉强出院。宛城区计生指导站主动支付了张桂芝住院期间的医疗费150000余元。张桂芝出院后,又到宛城区计生指导站接受免费继续恢复治疗至2004年8月31日。如此算来,宛城区计生指导站前前后后共为张桂芝花去医疗费160850.05。

  病愈后,张桂芝多次找到宛城区计生指导站,要求再赔偿误工费、护理费费用,却遭到了拒绝,该站反而还向她要垫支的费用。无奈之下,张桂芝将宛城区计生指导站诉至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要求除计生指导站主动承担医疗费16万余元外,另支付原告误工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生活补助费、交通费、护理人员住宿费、抚养费、残疾补偿金等共计96000元。

  她在诉状中说,原告按计生办通知,到被告处做结扎手术,术后当日返家,感觉腹部疼痛,认为系术后正常反应。11月29日晚,原告疼痛难忍,才告知乡计生办。乡计生办与计生站联系后,指定原告到南阳市二院就治。经检查,系被告给原告做手术时将原告肠子割破,造成污物、粪便进入腹腔,形成重度感染。入院后原告昏迷半个月,经过三次手术,才从死亡线上拣回一条命。期间被告支付了原告的医疗费,但对其他费用拒绝赔偿。这明显是他们的工作失误造成的,应当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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