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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建升贷款诈骗宣告无罪案(5)
www.110.com 2010-07-24 15:46



    其三,造成升宏公司贷款无法归还的原因,不是因为郭建升将贷款用于个人经营和挥霍,而是公司经营不善导致资金困难造成的。郭建升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为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是行使其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郭建升将申请到的300万元贷款中的195万元用于了升宏公司及糊涂楼饭庄及分店的经营活动。300万元贷款中的另104万余元郭建升虽违规用于购置房产,并以其个人名义登记产权,但有证据证明郭建升是根据本公司股东会关于“购置房产以待升值后用作固定资产抵押再行贷款”的决议而行使的单位行为,其以个人名义登记产权,也是公司股东认可的;而且最终郭建升也是用所购房产作抵押,从其他金融机构贷款人民币200万元用于了公司及糊涂楼饭庄及分店的经营。检察机关在抗诉词中也确认“郭建升将贷款的大部分用于糊涂楼饭庄,并以购买的住房作为抵押为企业申请贷款,从而导致到期没有返还贷款的可能和能力”。上述事实证明,贷款300万元未能归还并非郭建升个人用于个人经营及挥霍所致。有证据表明,因经营决策的失误,公司投资规模过大、范围过宽及违规使用了部分贷款,使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是导致300万元贷款逾期不能归还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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