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回购和库存股制度研究(一)(3)
www.110.com 2010-07-26 10:52
2、股份回购的基本模型
在随后的分析中,弗麦兰采用下列几个符号,并加以定义:
PO表示股份回购公告日前的股票价格,
PT表示股份回购的要约价格,
PE表示股份回购后的股票价格,
NO表示回购公告日前的股份数额,
NE表示回购后的股份数额,
W表示股份回购产生的股东财富效应,
FP=(NO-NE)/NO,表示回购股份的比例,
1- FP=NE/NO,表示未回购股份的比例
弗麦兰建立的股份回购基本模型1如方程(1.1)所示:
PE*NE=PO*NO-PT(NO-NE)+W (1.1)
即:回购后的股票市值=回购前的股票市值–回购的股票金额+由股份回购引起的股东财富的变化额
如果我们用NO去除方程(1.1)两边,并将回购股份比例与未回购股份比例进行替换,那么:
PE*NE/NO=PO-[PT(NO-NE)/NO]+W/NO,简化之,可以得到方程(1.2):
PE(1-FP)=PO-PT*FP+W/NO (1.2)
接着我们用PO去除方程(1.2)的两边,可以解出发出股份回购要约带来的增值率或收益率。弗麦兰建立的股份回购基本模型2如方程(1.3)所示:
W/(NO*PO)=FP(PT-PO)/PO+(1-FP)(PE-PO)/PO (1.3)
方程(1.3)给出了与发出股份回购要约相关的收益率的两个要素,一个是出让股份的股东收益率,以回购股份的比例为权重,另一个是未出让股份的股东收益率,以未回购股份的比例为权重。这就表明:
与发出股份回购要约相关的收益率=回购股份比例*出让股份的股东收益率+未回购股份比例*未出让股份的股东收益率
由于历史遗留问题的原因,我国证券市场具有明显的“市场分割”特征,即A股、B股和H股并存,非流通股和流通股并存,因此需要对以上股份回购模型进行改进,以适应于我国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
3、股东财富效应的实证分析
丹恩(1981年)从1962-1976年期间的143个现金收购要约样本观测值中发现,股份回购产生的股东财富效应为15%,回购的股份所占比例平均为15%,也即未回购的股份所占比例平均为85%,股份收购要约反映的初始溢价为22%.我们可以根据这些数据资料求出发出收购要约到期日的股价PE相对于股份回购公告日前的股价PO的溢价X.方程(1.4)即反映了这一关系。
15%=15%*22%+85%*X (1.4)
可以解得股份回购到期后的股价相对于初始股价的溢价是13.76%.这样,如方程(1.4.1)所示,在发出股份收购要约产生的15%的股东财富效应中,有3.3%流向出让股份的股东,其余11.7%流向未出让股份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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