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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电子商务政策研讨会综述(2)
www.110.com 2010-07-24 15:32

  与会者建议,电子商务立法可以从规范电子政府着手。第一,通过电子政府的方式,让市民第一时间了解地方政府的规章规则。第二,规范政府,做到政府的信息在各部门间共享。第三,规范政府在电子商务领域的权力,这也有利于城市的信息化。另外,电子政府立法的推进,有助于政府通过网上服务来提供更加便捷、有效的服务。

  四、关于政府在发展电子商务中的作用。为了尽快制定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框架,保障电子商务的有序发展。与会者建议,应当把电子商务作为国民经济信息化的核心内容,当务之急是研究制定电子商务政策框架及各项政策。电子商务政策框架应包含以下几个内容:(一) 电子商务技术政策;(二) 电子商务经济政策;(三) 电子商务推广应用鼓励政策;(四)电子商务产业政策;(五) 其他有关政策。

  与会者提出,研究和制定我国电子商务的政策和策略,必须采取正确的策略。第一,夯实企业基础。企业基础是关键,需要科学地、实事求是地推进IT应用,把效益放在第一位。第二,改善商务环境。要在技术和人文两个方面加速培养信用环境。第三,加快网络建设,提高网络质量。第四,加强安全技术的研究和电子商务标准的制订,应建立相应的国家级的安全控制中心系统。

  五、关于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电子商务在网络环境下,一个重要问题便是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突出表现在域名侵犯他人在先权利问题、域名与域名近似引起的不正当竞争问题、网页著作权保护问题、数据库保护问题等。与会者认为,域名的法律性质目前还不明确,是否属于知识产权还难说。从现行法律来看,保护域名主要有两种法律途径,一是通过对商标权的保护来保护域名;二是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来保护域名。此外,域名争议还可以根据民法通则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请求保护。

  六、关于电子商务运作中的具体法律问题。与会者提出电子商务活动中有四个基本法律问题须明确。一是,网络交易主体的法律资格及地位。建议可以考虑对现有需要前置审批的事项,根据现实存在的合理性、未来发展的趋势和网络经营的特点进行筛选,保留其中的一部分,其他均可以放开经营。在立法时可以规定,电子商务服务商设立应该具备的条件以及程序、从事电子商务服务业务的范围、应该承担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违反法律法规和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责任等。二是,网络拍卖。认为目前需要抓紧解决的问题有:确认网络公司从事拍卖业务的法律资格和地位,确认网络拍卖的拍卖方式及程序,明确网络拍卖当事人的行为规范,明确出卖人、竞买人和拍卖人(网络公司)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三是,网络广告。建议应在现行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法规,对于网络广告的主要发布形式要纳入管理范畴中来。四是,规范网络交易中的反不正当竞争。与会者认为,电子商务的正常开展离不开物流。因而建议物流管理信息系统中的编码标准化工作必须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物流信息分类编码标准体系旨在汇集与物流信息系统相关的现有国家标准,提出待制定的相关国家标准,一方面明确标准制定工作的需求,另一方面反映现有标准化状况,为物流信息系统设计人员提供参考,为进一步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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