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前揭《制度法论》, P14—15.
[18] 这种程序设计的本身也是一个“程序、讨论、合意”的过程。
[19] 季卫东,前揭《制度法论》译序,“应然”与“实然”的制度性结合, P4.
[20] 在由人组成的相对于自然概念的社会中,我们必须相信人自己的感受,因为感受其实不是独立存在的,而是在一定符号域中融汇了既存现实后的一种自动的智力选择。
冉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