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房产纠纷 > 房地产动态 >
楼市调控手段并非多多益善
www.110.com 2010-08-25 16:39

  按照正常房价构成,楼面成本、建筑安装成本、建设期间费用只占到房价的三成左右,甚至更低,按道理房价有很大的下行空间。但我们看到,恰好是调控让的一些软成本刚化:

  其一,刚性化税费,仅预征部分,包括约5.5%的营业税、约1.5~5%的、约3.75%的所得税预征,在调控环境下这些为刚性税费,在此基础上再计征的预缴所得税约5%。调控前此项费用仅占开发总成本的7%~9%。

  其二,整体宏观政策因从紧调控导致此消彼长:为了夯实宏观经济基础,国家出台的财政、货币政策有利于实体经济发展,像钢材、汽车业都将有所回升,间接增加了开发成本,围绕金融市场的建设,也导致房产商资金总额有所增加。

  其三,在从紧政策下房产商首先选择了产品品质调整而不是直接降价,间接增加了成本支出:比如为了拖延供应时间,开发商大量推进成品房,比如为了迎合普通消费,将一些大户型转化为小户型,比如为了照顾信贷紧缩导致部分外地人无法,提供无息首付、分期以及提供做假资料等,这些为对抗降价所做出的调整,无一不会导致开发成本增加,包括利息费用与直接支出。

  其四,调控还让一些闲置土地快速上市,间接助推房价保持稳定:闲置往往地段、配套、区位优势明显,在整体价格预期下行的态势下,这些闲置用地可以比照新盘均价推出,甚至略有下降,建立于此类闲置用地基础上的新盘,其利润空间大,成本拐点低,抗价格下降弹性充足,因此这类闲置用地推出,实际上让一些拟降价区域转而形成拉锯状态。

  由此可以分析,真正降房价是不需要很多措施的,仅仅围绕税费、信贷即可,一旦系统推出多位政策,反倒会相互抵消作用力,或者说是削弱了房价的下行空间。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