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倒楼”事件重大责任事故案一审开庭
www.110.com 2010-08-25 17:17
上海“莲花河畔景苑”倒楼重大责任事故案2月1日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检察机关对、建筑商和监理方的6名相关人员提起公诉,认为他们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犯罪。
被提起公诉的6名被告人中,秦永林原系开发商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莲花河畔景苑”项目负责人;张耀杰、夏建刚、陆卫英“一号文件”:新生代农民工将市民化广东:政协绝对没以钱多 钱少作为准入条件火车购票“实名制”下“黄牛党”又出新招中日学者就南京大屠杀性质达成一致判断广铁回应站长因列车员帮旅客爬窗被免均为建筑商上海众欣建筑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张耀雄原系“莲花河畔景苑”土方开挖项目的承包人员;乔磊原系监理方上海市光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莲花河畔景苑”工程总监理。
检察机关查明,2006年8月,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上海众欣建筑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由众欣公司承建梅都公司开发的“莲花河畔景苑”房地产项目。同年9月,梅都公司与上海光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签订“莲花河畔景苑”《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委托光启公司为工程监理单位。2006年10月,梅都公司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开始施工。
2008年11月,梅都公司项目负责人、被告人秦永林接受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志琴(另案处理)指令,将“莲花河畔景苑”项目的地下车库分包给不具备开挖土方资质的被告人张耀雄进行开挖。后秦永林及张志琴为便于土方回填及绿化用土,指使张耀雄将其中的12号地下车库开挖出的土方堆放在7号楼北侧等处。2009年6月,秦永林及张志琴为赶工程进度,在未进行天然地基承载力计算的情况下,仍指使张耀雄开挖该项目0号地下车库的土方,并将土方继续堆放在7号楼北侧等处,堆高最高达1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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