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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房产怎么分?(2)
www.110.com 2010-07-07 09:35


  
  王毅(法官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至于财产价值是以财产取得时还是以财产分割时的价值确定,我认为应当按分割时的价值确定财产价值。因为财产价值是由市场、时间等诸多因素决定的,其价值体现重要的在于其兑现为货币后所表现出的货币价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能够较为准确地体现财产分配时的价值。若以财产取得时的价值进行分割,则可能造成对一方当事人的不公。
  
  杨仲凯(主任 天津市明扬律师事务所)
  
  应当以房屋现存价值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原因在于财产的价值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如果双方在诉讼过程中对于财产的价值没有争议的,当然遵照双方认可的价格进行分割。但是,由于不动产的价值较高,而且构成了共同财产中的重要部分,法院在裁判时应谨慎处置,如果涉诉双方不能够就不动产的价值达成一致,法院可以委托有关部门进行价值评估,以求得一个合理的、双方能够接受的价值,作为财产分割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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