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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民间企业进入垄断行业需要独立机构和法律(2)
www.110.com 2010-07-26 11:15

  中国人民一定要认识到,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所有制不是列宁斯大林主义的国家公有制,而是劳动者个人所有制的联合体的社会所有制。1972年版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的公有制是误译。1995年的新版《马克思恩格斯选集》已经把这一误译改了过来。

  中国人民一定来一次大的思想解放——破除对国家公有制的迷信,尤其要破除对集权专制国家公有制的迷信。事实证明这种集权专制的国家公有制是腐败的温床,是制造两极分化的剥削最重的私有制。中华民族要继续前进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就必须破除对国家公有制的迷信。

  要破除垄断就必须设立落实“36条”的独立机构,在总理的直接领导下配备拥护36条的干部;同时设立贯彻36条的法院。贯彻36条的干部能得到奖励和提升,抗拒者免职或司法审判。中华民族宪政民主的千秋大业以此为开端。这可能是胡锦涛主席说的,在重要领域实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突破口。

  如果没有干部和民众的思想解放和具体落实的法治机构,国务院的这次鼓励民间企业进入垄断行业也只能是务虚会,那“36条”也只能是停在纸面上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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