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64号批复文件,批准延边公路吸收合并广发证券,并依法继承广发证券(含分支机构)的各项证券业务资格;同时,广发证券将在延边公路依法变更为广发证券之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广发证券现有业务及相关资料的移交手续。另外,广发证券也还需向其他有关部门申请有关业务资质的变更手续。
2、本次合并所涉债权转移情况
根据《资产交割协议》,自资产交割日起,广发证券向延边公路移交了《资产交割协议》项下的全部债权。
广发证券已于2010年2月6日在《南方日报》和《证券时报》上发布债权转移事项的公告并通知其债务人。
3、本次合并所涉债务转移情况
(1)截至2009年9月30日,广发证券非经营性负债合计11,571.10万元。广发证券就本次合并已通知了主要债权人,上述已取得《同意函》的债务(非经营性负债)总计8,089.64万元,占非经营性负债的69.91%。
(2)广发证券于2010年1月26日、27日、28日连续三次在《南方日报》和《证券时报》上发布了债权人公告,并向相关债权人发出了债权人通知,并明确对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出担保要求的债权人提前清偿其债务或者向其提供相应的担保。
(3)根据中山中汇出具的书面承诺,广发证券在其股东大会做出合并决议后,对本次合并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之债权人,中山中汇对相关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或连带保证责任。
(4)广发证券于2010年2月6日在《南方日报》和《证券时报》上发布债务转移公告,并与延边公路共同发布了债权人公告,因本次合并已获中国证监会批准,广发证券的债务已转移至延边公路。已申报过债权的,继续有效,未申报债权的,可向存续公司继续申报。
4、本次合并所涉人员安置情况
根据延边公路与广发证券于2010年2月5日签订的《人员接收协议》,自资产交割日起,广发证券现有全部员工,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在岗职工、待岗职工、内退职工、离退休职工、停薪留职职工,均由公司接收安置;公司合并广发证券后,广发证券注销,公司更名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的现有全部员工由新广发证券自然承继,全部员工的工资、保险、福利费用等一切开支亦由新广发证券承担。
四、本公司工商变更登记
本公司已于2010年2月9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到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签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公司名称变更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李利平”,住所变更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3楼”。
五、证券发行登记事宜的办理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本公司因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新增发行的合计2,409,638,554股股份已经完成登记手续。
六、本次交易的现金选择权实施情况
本公司于2010年2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上发布了关于本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广发证券的现金选择权实施方案公告,并于2010年2月8日和2010年2月10日在前述报纸和网站上公告了本次现金选择权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和第二次提示性公告。本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间为2010年2月8日至2010年2月10日(8:30—17:00)。同时,为充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还将于2010年2月22日至26日共计五个交易日为上述有效异议股份安排现金选择权的申报。中山中汇将向成功申报现金选择权的异议股东支付现金对价,并受让其已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异议股份。
上述申报现金选择权的特殊时间安排是公司为了防止相关主体因申报期间过短和股票长期停牌造成信息获取不及时或误操作而作出的有效安排,充分保护了相关主体的利益。
七、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资产交割及相关股权资产过户过程中,未出现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包括相关资产的权属情况及历史财务数据)存在实质性差异的情况。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
2010年2月3日,延边公路董事长、总经理郭仁堂由于个人原因,向延边公路董事会提出辞去董事长、董事以及公司总经理的申请,该辞职申请自递交至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该辞职未导致延边公路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2010年2月5日,延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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