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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速全资子公司管理办法(3)
www.110.com 2010-08-05 14:27

业管理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组织内控评价专门机构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实施工作,有序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内部控制评价一般包括内控评价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报告阶段,其主要工作程序为:

  (一)制定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计划和方案,报送总经理办公会和董事会审议批准;

  (二)组织成立内部控制评价检查小组实施独立自我评价工作;

  (三)各职能部门(中心)及各权属公司按照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检查小组的安排开展本部门和本单位内部控制自我评估,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内部控制自我评估表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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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企业管理部汇总和统计各部门自评报告;

  (五) 内部控制检查小组根据各部门内控自评报告确定内部控制独立性测评的重点范围和工作计划,并具体实施分析和评价。

  (六)内部控制检查小组汇总和分析内部控制缺陷,指导各个部门进行整改和完善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和工作程序,并持续根据内外部环境变化修订和更新内部控制手册。

  (七)企业管理部编制并修订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八)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经过规定的决策程序和审批程序后,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进行信息披露。

  第六章 内部控制评价监督和改进

  第二十六条 高速股份内部控制评价涉及的部门和权属单位应及时提供全面和准确的资料,保证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因迟报、漏报、瞒报等影响重大风险的妥善处置,造成严重后果,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未经授权批准或许可,任何个人或权属单位不得对外公布内部控制评价结果,凡擅自公布内部控制评价结果,给公司声誉和经济造成损失,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 公司应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机制的全面评估工作,通过评估持续改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管理办法由企业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管理办法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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