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法律风险控制系统的构造和作用(2)
www.110.com 2010-08-05 14:35
法律措施的意识。
法律风险防范和法律风险化解是相互支撑、相辅相成的关系,法律风险防范做得很好,可以大大减轻事后化解的难度和成本,法律风险化解的经验教训,特别是被诉案件的经验教训反过来又可以堵塞事前防范的漏洞,提升依法合规管理的水平。因此,只有保证二者之间同步共振的发展,才能真正发挥法律风险控制系统的作用。
相关文章
- ·商业银行法律风险控制系统的构造和作用
- ·构造商业银行法律风险控制系统的建议
- ·开展国际保理业务时商业银行法律风险
- ·如何规避商业银行法律风险
- ·商业银行法律风险及防控
- ·商业银行法律风险面临分析
- ·开展业务时商业银行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 ·《物权法》实施对商业银行法律风险的影响
- ·商业银行法律风险认识的三个误区
- ·客户投诉时商业银行法律风险与对策
- ·国外对网上商业银行法律风险现状
- ·论防范和化解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法律制度
- ·论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 ·论商业银行电子化业务法律风险的防范和化解
- ·中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跨国收购的法律背景
- ·商业银行信贷资产的风险分类
-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
- ·商业银行介入开放式基金的风险
- ·商业银行股份化过程中的若干法律问题——兼论
- ·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若干问题的法律思考
最新文章
- · 金融危机下企业怎样进行财务风险
- · 国有控股公司治理五大步骤
- · 一般企业并购程序
- · 商业银行法律风险控制系统的构造
- · 破产清偿顺序有定论
- · 虹口区加强企业改制补偿金监管
- · 集体企业性质改革
- · 股东会程序不合法其决议无效
- · 隐名合伙与临时合伙
- · 隐名合伙人与显名合伙人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