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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城区国有划拨土地出让金的规定
www.110.com 2010-08-05 14:59

  城区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补缴出让金

  (净收益)标准及有关问题的意见

  (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 二○○九年七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通知》(皖政〔2006〕111号)的有关规定,配合实施市政府颁布的《关于执行新一轮安庆市城市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的通知》(宜政秘〔2007〕111号),结合我市房产交易中实际情况,为规范交易行为,提高办事效率,现就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补缴土地出让金(净收益)标准及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本意见所指土地出让金是指国有土地所有权收益,即土地净收益,不包括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开发费等;

  二、适用范围及计算方法

  (一)共用宗地土地出让金计算方法(见附件1)

  (二)独立宗地土地出让金计算方法:

  1.不改变土地用途等使用条件的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拟出让时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拟出让时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

  2.改变土地用途等使用条件的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拟出让时的新土地使用条件下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拟出让时的原土地使用条件下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

  三、 机关、事业单位因迁址等原因房产需要处置的,一律由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收储,市政府依法收回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重新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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