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直接投资的主要优惠政策(3)
www.110.com 2010-07-09 14:16
九、开展“三来一补”有关政策
开展“三来一补”的产业政策应与全市政策相一致。积极度鼓励发展资金密集型、技术密集型和全工序配套生产的项目,限制发展高耗能、高耗水等资源占用量大的项目,禁止兴建污染环境项目。
山区和偏僻地区发展“三来一补”,尚未有厂房的,要根据需要兴建厂房,其工业用地价,经市规划国土部门批准,可比其它区域工业用地地价下浮30%。
凡新办“三来一补”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的,从获利年度起,第一、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经营期不足十年而享受上述企业所得税优惠的,要按规定追回已减免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和广东省有关规定,对外加工装配的成品属于国内市场紧缺而国家允许进口的,经有关部门番核批准,按规定办理进口手续和依法纳税后,可以在国内销售;“三来一补”企业经市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可使用国产原材料、零部件进行加工装配制成产品后出口。
市财政对区属(含村镇)三来一补”企业收取的占工缴费3%的统筹部分不再收取。市财政对市属“三来一补”企业收取的统筹部分仍按原规定执行。商务单位对市属“三来一补”企业工缴费收取的手续费,由占工缴费的5%调整为3%。
十、对在深外商投资企业和外籍人员逐步实行国民待遇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深圳市从1997年1月1日起对在深外商投资企业和在深外籍人员逐步实行国民待遇: (一)适度放开外商投资企业自产产品内销市场
1、新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凡生产国家非配额、许可证限制产品的,内外销比例由企业自定,市外资局、市工商局在其立项、注册时予以核准;生产国家限制产品的,内销比例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市有关部门积极协助做好申报工作。
2、鉴于国家已对加工贸易实行银行保证金制度,外商投资企业生产国家非限制产品的,其内销计划直接在加工贸易合同中列明,由市政府加工贸易主管部门确认后,作为海关征税的依据,不再核发内销批文;生产国家限制产品的,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申领进出口许可证或办理有关批准文件。
3、经市政府认定为“先进技术型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其产品可内销100%。
4、外商投资于深圳市菜篮子工程和高产、高质、高效农业开发项目,其产品可内销100%。
(二)统一有关服务价格标准
1、进出梧桐山隧道的集装箱货柜车、公共汽车、小轿车等机动车辆,不分境内外牌照,实行同一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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