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的解散(2)
www.110.com 2010-08-04 14:26
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一百九十条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一条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实施破产清算。
- 上一篇:公司清算程序的制作
- 下一篇:有限公司解散的方法分类
相关文章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 · 有限公司解散后的民事责任
- · 公司清算的基本程序
- · 什么是公司解散清算信托
- · 【公司解散和清算】解散公司诉讼
- · 清算组的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