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村民王正禹拿着赵满仓前一天拿着的“罪行”材料找到郑可元,并交给了郑可元75元让其打印。郑可元起初表示不愿去,但最终还是被王正禹说服。
3月22日一大早,郑可元将“罪行”材料打印了1000份。据郑可元说,“‘罪行’只有一张纸,用英文字母A—W列举了关于吴小宝的事情,分别用绿色和红色纸打印。”
24日晚7时许,王正禹和韩留根从郑可元家中取走了用绿色纸张打印的500份“罪行”传单。当晚,王正禹和韩留根找到盆窑村村民赵庆国,一起将500份绿色纸张打印的“罪行”传单撒在了盆窑村东沟。29日凌晨,王正禹、赵庆国和赵满仓又将剩下的用红色纸张打印的“罪行”传单撒在了盆窑村西沟。
“揭发吴小宝”的材料两次传撒后,参与撰写和传撒的8人就等待着材料能起到阻止吴小宝连任的效果,但等来的却是一场牢狱之灾。
河南省沁阳市人民法院(2008)沁刑初字第230号刑事判决书显示,2008年4月3日赵有福因“涉嫌诬告陷害”为由被警方拘留。依照同样的原由,当年4月,沁阳警方陆续拘留郑可元、王正禹、张小传、赵满仓、赵庆国、韩留根和张中芳。其中,郑可元“因患有高血压病Ⅲ期、脑梗塞、高血压性心脏病和Ⅱ型糖尿病”被取保候审。
5月10日,除被取保候审的郑可元外,其余7人家属收均到了沁阳市公安局下发的逮捕通知书。记者拿到的一份给韩留根家属的沁公山王庄捕字20080112号逮捕通知书的内容为:“韩留根因涉嫌诽谤罪经沁阳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08年5月10日17时由我局执行逮捕,现羁押在沁阳市看守所。”落款日期为“二零零八年五月十日”。
以“诽谤罪”为名被押上公捕大会
韩留根的妻子卫前进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本以为没什么大事,顶多是带走问问话,关两天就会放回来,可没想到事情会弄到这么大。”从4月19日韩留根投案,卫前进再次见到丈夫是在一个多月后在沁阳市体育中心举行的公捕大会上。
据卫前进等盆窑村村民称,在5月29日的公捕大会上,临近中午时分,除因身体原因被取保候审的郑可元和年事已高的王正禹外,赵满仓、赵有福、张中方、张小传、赵庆国和韩留根6人双手背带手铐被带上公捕台,大会主持人称上述6人的罪名是“诽谤罪”。对这一事实,记者从山王庄镇主管信访的党委副书记敬建设等处得到了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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