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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收“无证”国家赔偿(9)
www.110.com 2010-07-21 10:21

  吕:当然可以。省委督察组给出的四条意见大致是:第一,本案应为自诉案件,应撤回告诉,按照自诉案件处理;第二,撤销案件,对被告人进行取保候审;第三,做好当事人的工作,防止新的不稳定因素发生;第四,要以此案为鉴,举一反三,开展教育整顿工作,提高办案干警素质。

  记:自诉案件被当做公诉案件处理,也就是办案出了差错,会不会有人因此而受到追责?

  吕:我们已经处理了一批人。组织召开协调会,政法委副书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一位公安局副局长、检察院副检察长、法院副院长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山王庄镇派出所一名民警被勒令写出书面检查。

  记:上述处理结果是否已经公开,能否透露上述受处分人的姓名?

  吕:这个……纪检委会到村里征求相关村民的意见,适当的时候会公布的。

  记:村民在举报材料中反映的村财务和吴小宝个人的问题是否已经查实?

  吕:现在焦作市委和沁阳市委组建的联合督察组正在调查吴小宝的问题,目前已经查明举报材料的23条中有21条是不属实的,剩下最为关键且实质性的两条正在调查,如果查出吴小宝或其他干部确实有问题,我们一定不遮掩、不袒护,严肃追究,还8位村民一个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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