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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所得税(4)
www.110.com 2010-07-07 15:40

股息所得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与未进行利润分配时相比,本方案节税396万元;与方案一相比,多缴纳税224.4万元。

将方案一与方案二进行比较,虽然方案一节税较多,但其操作中客观限制因素较多而增大了难度。所以,我把方案一称为比较理想并最大限度地追求利益的方法,将方案二称为比较实用的方法。

本方案利用企业获得股息所得与投资转让所得在纳税上存在的差异展开筹划举例。本文首先明确了可进行纳税筹划的条件。其次,在分析税法规定的基础上提出了两个具体筹划方案,并一一分析了两个筹划方案的优劣点与操作上的难易程度,这些反映出了本文作者深厚的理论与实践功底。

需要补充的是,在方案二中作者提到:将盈余公积的300万元转增资本,转增资本后盈余公积余额为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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