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修订《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环境执法将出(3)
www.110.com 2010-08-04 14:29
行政处罚决定须公开
按照新《办法》规定,环保主管部门对涉嫌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违法行为,应当进行初步审查,并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
“除国家机密、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行政处罚决定必须向社会公开,为公众所知晓,这是外部监督的基础。”这位负责人表示,公众、媒体可以通过举报、检举等途径,对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环境保护部还将制定“环境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以细化处罚听证程序;制定“环境行政处罚主要文书参考指南”和“环境行政处罚证据参考指南”以加强对地方环保部门行政处罚工作的指导。
修订后的《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将于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 上一篇:评论:“开门炮”千吨废屑炸出啥
- 下一篇:墨盒芯片竟为电子垃圾
相关文章
- ·《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修订征求意见会召
- ·关于经过上级环保部门批准的环境行政处罚案件
- ·行政院环境保护署环保电子认证管理许可办法
-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 ·气象行政处罚办法(2009年修订)
- ·气象行政处罚办法(2009年修订)
- ·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
- ·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
-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发布《专利行政执法办法》
-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 ·南京市环保局行政处罚
- ·天津市静海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三)
- ·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若干意见
- ·关于印发《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若干意
- ·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若干意见
- ·造成固体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行政处罚
- ·违反环境保护法规行为行政处分办法
- ·固始县环境保护局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