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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县龙水镇环 境 保 护 规 划(12)
www.110.com 2010-08-02 16:31

  从声源上控制,尽量采用无噪声的生产工艺、选用新材料、采用低噪声和低辐射设计结构、提高部件设计制造和装配质量。在噪声传播途径上采用消声、隔声和减振措施,在龙水镇内发展的一类和二类工业之间设置30米的绿化隔离带;靠近生活区布置无污染的一类工业,且之间设置20米的绿化隔离带。

  (2) 镇区交通噪声控制方案

  控制机动车辆增长速度,增加低噪声的新车,限制行车路线以避开噪声控制区,不同车辆分类分道行驶,在城镇中心等噪声敏感区域设置汽车禁鸣区、汽车减速横带等;加强道路改造,完善城镇道路系统;加强道路及巷道两旁绿化,建设防护林带。

  (3) 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控制方案

  施工作业时间,特别是基础阶段和结构阶段的作业时间,应尽量避开人们的正常休息时间,一般情况下夜间(22:00-6:00)不得施工。在居住稠密区和特别需要安静区(如医院、学校等),尽量使用噪声级较低的施工机械和低噪声作业方法。对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机械,如混凝土搅拌机、木工机械等做到施工现场合理布局,尽量远离界外居民区。

  (4) 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控制方案

  镇区内要禁止各单位特别是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在室外安装高音喇叭,销售过程使用的音响设备对外辐射声音的声级(室外1米处)必须达到该区域《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控制音响设备音量及播放时间,加强市场的管理制度,建设大棚式或封闭式市场。对文化娱乐场所噪声进行专项整治,限制音响设备音量,限制夜间运营时间。

  7. 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

  第27条 水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

  (1) 水源地保护规划

  濑溪河是龙水镇重要的水源取水地,濑溪河取水点的上游地段应注意使河流尽量维持在自然状态,不随意占用河流,有效控制两岸农田径流及禽畜粪便向河中排放,建设濑溪河河岸水源涵养林建设区(沿河两侧宽50~100米)。其次就是加强本镇集中水源地龙水湖水库的保护。另外龙水镇规划将玉滩水库作为其饮用水供水水源,规划将玉滩水库一级保护区确定为整个水库库区和河道水域及岸边向四周纵深30米的陆域范围。一级保护区水质管理目标确定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Ⅱ类水标准。玉滩水库库区无工业、生活排污口,其污染主要来源于农田径流、水土流失带来的面源污染物。因此,对污染的削减主要靠加强库区内农田化肥、农药的使用管理,禁止在水源保护一级区内新设置工业、生活排污口,搞好水源保护一级区内的水源涵养保护工程,控制面源污染,保护水源地水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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