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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县龙水镇环 境 保 护 规 划(5)
www.110.com 2010-08-02 16:31

  (3) 基础设施建设中环境意识落后,污染治理设施不足。龙水镇餐饮业比较发达,但油烟治理率低;清洁能源普及率低;没有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也无集中式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镇区建有污水管网,但没有建截污管道。

  (4) 耕地资源匮乏,面源污染加重。随着龙水镇城镇化的进程,各类非农建设用地需求扩大,导致农用耕地持续减少,目前人均耕地面积远低于世界公认的0.8亩的警戒水平,耕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日趋加大的人地矛盾带来农田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受损,如复种指数增加,化学投入加大,系统输入输出比失调等,并由此衍生出农业面源污染加剧和土地质量下降等问题。

  (5) 辖区内森林生态服务功能弱,难以发挥其大屏障作用。龙水镇辖区森林覆盖率17.5%。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及人均公共绿地均较低。由于人为破坏和其他原因,林地破坏和退化速度大于植树造林速度,林地面积正在减少,并且林地分布不均匀。建成区周围林地较少,对人居环境质量的调节作用较低。

  (6) 水土流失严重。龙水镇每年水土流失面积约为25.28平方公里,约占国土面积的31.2%。

  3. 环境容量分析与主要污染物的削减目标确定

  第13条 环境容量

  (1) 水环境容量

  水环境容量分为自净容量和稀释容量两部分,鉴于濑溪河在龙水镇流程较短,坡降较小,可不考虑自净容量。根据重庆市地表水功能分区,濑溪河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经计算,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的稀释容量分别为2100.2吨/年、454.8吨/年、63.5吨/年。

  (2) 大气环境容量

  根据《重庆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规定》,龙水镇执行国家二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经计算,龙水镇全镇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悬浮颗粒的大气环境容量分别为5202.42吨/年、4161.94吨/年、10404.84吨/年。建成区201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悬浮颗粒的大气环境容量分别为465吨/年、372吨/年、930吨/年。建成区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悬浮颗粒的大气环境容量分别为697.5吨/年、558吨/年、1395吨/年。

  第14条 环境污染负荷预测

  (1) 水环境污染负荷预测

  2010年,居民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00升/日·人,商业污水为75升/日·人,人均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75升/日·人,生活污水年排放总量为606.81万吨/年。2020年,居民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20升/日·人,商业污水为100升/日·人,人均生活污水排放量为220升/日·人,生活污水年排放总量为1204.5万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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