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性、先进性与可行性、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
——保护多样性原则。
第4条 规划范围与规划时限
本规划范围为龙水镇城区、所辖18个行政村、10个居委会,总面积111.88平方公里,城镇现有建成区面积为7.49平方公里,重点规划区域为城镇建成区。
本次规划的现状基准年为2006年,规划水平年为:
近期:2010年;
远期:2020年。
第5条 规划城镇人口
根据《龙水镇城镇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规),龙水镇建成区内现状人口为8.3万人(2006年),规划到近期2010年9.5万人,规划用地面积10平方公里;规划到远期2020年20万人,规划用地面积20平方公里。
第6条 规划重点
本规划重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1) 依据龙水镇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规划,预测规划期内经济增长引起的“三废”发生量、排放量及其环境影响;
(2) 进行环境功能区划,分析规划区环境容量,提出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及消减量计划;
(3) 根据龙水镇环境质量现状,重点制定水污染控制规划方案;
(4) 根据龙水镇实际情况,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方案。
2. 生态环境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第7条 水环境现状
2003年龙水镇水污染负荷:化学需氧量1076.71吨/年,五日生化需氧量1986.5吨/年,总氮509.04吨/年,总磷61.7吨/年,各种污染源负荷(按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贡献率: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禽畜养殖>水土流失>工业废水。选择濑溪河监测断面和龙水湖监测断面为水质评价代表断面,从监测结果看:龙水镇濑溪河段水体除化学需氧量轻微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水质标准,其余水质指标达到Ⅲ类水域水质标准,龙水湖湖中心水质达到Ⅱ类水域水质标准。
第8条 大气环境现状
龙水镇能源结构仍以煤炭为主,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是工业及生活燃煤废气排放。2003年龙水镇工业烟尘排放量为50.15吨,二氧化硫排放量324.99吨;生活用煤烟尘排放量为407.03吨,二氧化硫排放量106.35吨。选择龙水镇政府及五金交易城2个监测点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看,龙水镇城镇区域空气环境中二氧化硫日平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氮氧化物日平均浓度在镇政府监测点达到一级标准,在五金交易城监测点达到二级标准。均达到相应功能区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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