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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县龙水镇环 境 保 护 规 划(7)
www.110.com 2010-08-02 16:31

  全镇地表水水质达到《重庆市水面水水域功能类别划分规定》的标准,饮用水水质达标率大于96%,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二级标准。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大于85%。

  调整工业布局,将原来零散分布于镇域内的工业企业的80%搬迁到规划的龙水工业园区内,实行统一管理。全镇重点工业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100%,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理率95%,工业废气达标排放。

  自然生态功能区和生态敏感区得到妥善保护,水土流失治理度大于60%。推广生态农业,发展无公害绿色食品,控制化肥和农药施用量,规模化养殖禽畜粪便处理率达到80%,综合利用率达到90%,优化农村能源结构,建成农村户用沼气池3400口、农村户用沼气池普及率达到25%。

  强化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在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2.0万吨/天)的基础上,启动城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4万吨/天),部分投入运行,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70%以上;建立和完善城镇垃圾回收清运系统,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7%;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率75%,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100%。餐饮油烟治理48家,治理率30%;建成区清洁能源普及率95%、18000户;加强城市噪声控制;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8平方米。

  第18条 远期目标(2011~2020)

  到2020年,保持合理的工业结构,全部工业企业搬迁到工业园区内。全镇地表水水质全面保持或优于《重庆市水面水水域功能类别划分规定》的标准,饮用水水质达标率大于98%,水生态环境得到根本好转。大气环境质量优于国家规定的二级标准。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100%。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0%以上,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100%;大气、水、噪声和固体废弃物排放均达到国家一级标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8%以上,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理率100%。

  全镇生态体系更加完善,水土流失治理度进一步加大。区域生态系统抗干扰能力和健康度进一步提高。农村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进一步提高无公害绿色食品比率,农业固体废弃物全面综合利用,规模化养殖禽畜粪便处理率90%,综合利用率达到100%,建成农村户用沼气池6000口,农村户用沼气池普及率达到40%。

  城镇建成区环境污染状况得到全面控制,城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4万立方米/天)建成并全面投入使用。餐饮油烟治理176家,治理率80%;建成区清洁能源普及率100%、26000户;加强城市噪声控制;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大于40%,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2平方米。

  5.环境功能分区

  第19条 生态功能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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