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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首设反“家暴”妇女庇护中心
www.110.com 2010-06-30 10:31

  今年5月,九江在全省首设反妇女庇护中心。庇护中心不但对受助妇女提供食宿和安全保障,还提供心灵抚慰、法律咨询和权益维护。中心成立至今,已接待、援助九江本地及来自上海、湖北、海南等省市的受侵害妇女20多人。省妇联有关负责人称,九江的做法为积极探索且行之有效的消除家庭暴力、保护妇女合法权益提供了新途径。

  据了解,我国现有的政策法规中,有关家庭暴力的法律规定比较笼统,实践中难以把握,有一定局限性,因此反“家暴”立法迫在眉睫。

  

 

  庇护中心不但对受助妇女提供食宿和安全保障,还提供心灵抚慰、法律咨询和权益维护

  创新

  母女流落街头庇护中心重获温暖

  回忆起前不久的一幕,李旻觉得自己做的事很有意义。

  那一天,来自都昌县的5岁女童圆圆(化名),紧紧地拉着九江反家庭暴力妇女庇护中心主任李旻的手说:“谢谢大伯和阿姨收留我和妈妈,让我们有了饭吃,不再流落街头……”

  6年前,都昌女孩小兰(化名)在广东打工时,与同乡青年小剑(化名)相识、相恋。一年后,小兰生下了女儿圆圆。但由于小剑父母重男轻女,他们对小兰母女俩很排斥。小剑也经常为一些生活琐事和小兰吵架,甚至有时还动手打小兰,而性格柔弱的小兰却不敢有丝毫反抗。“我身上经常被打得青一块紫一块,但还是不敢吭声。”小兰颤抖着说。

  今年上半年,小兰实在忍受不了,带着女儿从家中偷跑出来,一路乞讨流浪到了九江。一天晚上,蜷缩在一个桥洞里又冷又饿的小兰母女被好心的过路市民发现。最后,母女俩来到了九江市反家庭暴力妇女庇护中心。

  庇护中心工作人员热情地接待了她们,并找来两套干净衣服让母女俩换上,还送上热气腾腾的饭菜,小兰流着眼泪,把自己的遭遇说了出来。工作人员一边安慰她,一边给她们安排住处休息。

  第二天,工作人员联系上了都昌县妇联,对方找到小剑和他的家人做思想工作,让小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很快,小剑接回了小兰母女。“在庇护中心的这段日子,我慢慢树立起生活的信心,也懂得了在遭遇“家暴”时,应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小兰说。

  全省首设反“家暴”妇女庇护中心

  谈起成立庇护中心的初衷,九江市妇联权益部长潘利霞说,近年来,九江市妇联工作人员在日常接访、下乡调研中发现,部分妇女因家庭纠纷、家庭暴力离家出走时,不仅心灵遭受创伤、权益受到侵害,许多人连基本的生活都没能解决,有的还带着年幼的孩子。“我们妇联的工作人员时常会自己掏钱安排她们食宿,但这终归不是长久之计。”

  为此,通过借鉴外省兄弟单位经验,九江市妇联和民政局决定依托社会救助站这一平台,联合成立“九江市反家庭暴力妇女庇护中心”,今年5月正式挂牌,成为江西省首家为遭受家庭暴力伤害被迫离家出走的妇女提供援助的机构。

  “庇护中心不仅提供住宿、餐饮和安全保障,还提供心灵抚慰、法律咨询、权益维护等方面的帮助。”潘利霞说,有别于以往的妇女维权中心,庇护中心还将对受助妇女进行自我保护、心理健康、社会性别意识等方面的教育,并为有就业意向的受助妇女提供劳动技能培训、就业信息等。

  江西省妇联副主席刘屹烈称,九江市反家庭暴力妇女庇护中心的成立,是积极探索且行之有效的消除家庭暴力、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新途径。

  须电话申请庇护期限一般10天

  10月21日下午,记者来到设在九江市社会救助站的反家庭暴力妇女庇护中心。

  据工作人员介绍,庇护中心现有面积600多平方米,内有接待室、心理咨询室、母婴室,并配备完善的生活必需设施和日常生活用品等。

  记者注意到,母婴室相比于一般的房间设施条件更好,里面有双人床、电视和沙发,“这是为了给带着孩子的受助妇女一个更加安静的环境”。

  而让记者印象最为深刻的,便是中心三楼的“连心桥”心理咨询室。洁白的墙壁上挂着“沟通从心灵开始”的主题图画,明亮的房间中央,四张粉红色绒面沙发围着圆桌面对面摆放在一起,让人备感温馨。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遭受过家庭暴力的妇女,心情一时难以平静,会暂时对家庭和生活失去信心。“因此,庇护中心一开始就设立了这个心理咨询室,希望可以更好地开导和安抚她们。”

  不过,值得提醒的是,庇护中心并不直接接纳求助妇女入住。凡是遭受家庭暴力需要庇护的妇女,须拨打九江市妇联的家庭暴力投诉电话,经过批准后入住庇护中心。

  “一般庇护时间为10天,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潘利霞说,庇护中心成立以来,已救助了20多位前来寻求庇护的妇女,除了省内,还有来自上海、海南等省市受家庭暴力侵害后出走的妇女。

  现状

  家庭“冷暴力”令维权陷尴尬

  根据全国妇联的一项调查表明,在我国2.7亿个家庭中,约30%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其中施暴者九成是男性。九江市反家庭暴力庇护中心工作人员柏政就表示,家庭暴力作为一个社会问题,如不及时有效遏止,受害一方在不知道或难以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情况下易形成扭曲心态,极有可能走向极端,做出自寻短见或故意伤害他人的事来。

  潘利霞认为,目前家庭暴力受害者还呈现出低龄化趋势,同时暴力方式从身体暴力向精神、心理领域“冷暴力”发展,如侮辱、言语刺激等。“家庭冷暴力不仅会导致夫妻双方感情上的破裂,在这种扭曲的环境下,同样对孩子的性格、人生也会产生不利的影响,所以值得关注。”

  但在实际生活中,家庭冷暴力存在维权无法可依的尴尬。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魏侃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对以不作为方式实施的冷暴力没有加以明确界定,也没有规定对冷暴力的鉴别和取证,制裁也就无从谈起。立法的缺失导致司法实践的无法可依,常常使受害者在主张权利、请求保护时于法无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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