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劳动纠纷 > 劳动法动态 >
不满押金被扣拿走45辆车钥匙
www.110.com 2010-07-15 11:51

  南方日报讯(见习记者/吴少敏记者/陈香国向绪安)昨日,东莞虎门公汽一名已辞职的乘务员周玲不满押金被扣,赌气拿走了小捷窖的虎门公汽6路车停车场的45辆公交车钥匙。

  昨日上午9时,记者在现场看到,周玲坐在6路停车场的出口处,后面停着一辆6路车,周围围满了尚未发车的司机和乘务员。

  周玲说,今年5月30日,一名女乘客因为下车速度较慢,司机过早关门夹伤了该名乘客的头部。该名乘客很快叫来了2名男子,他们要查看司机的证件并索赔。随后,2名男子开始殴打司机。周玲劝架遭打手臂受伤,事后,公司为周玲垫付了医药费1100多元。

  11月17日,周玲发烧了,她向虎门公汽请假,但遭到了拒绝。周玲称,虎门公汽负责人告诉她:请假没有,辞职可以。周玲一赌气,辞职了。

  前天,周玲接到一个电话称,她可以到公司拿回进公司前交的1500元押金,但要扣除今年5月份到医院医治的1100多元医药费。

  “我一直想不通,为什么辛辛苦苦赚回来的钱,就被扣押了呢?”周玲认为,她被打产生的医药费应作报销处理,不应成为扣押金的理由。

  虎门公汽工作人员询问:“你把钥匙放哪里了呢?”周玲回答:“肯定不在我身上。你们能扣我的押金,我可以扣下你们的钥匙。”

  昨日下午,记者从虎门劳动局了解到,虎门公汽公司收取劳动者押金的行为,已违反了《法》的有关规定。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