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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阶层”不能再做孤芳自赏精英
www.110.com 2010-07-15 11:52

  《中国经营报》:你觉得中国社会的“新阶层”有哪些共同特点?

  韩方明:他们共同的特点是:经济上较富有,受教育程度较高,参与社会事务的意愿和能力较强,普遍具有头脑灵活、思想活跃、视野开放、知识面广等特点。

  《中国经营报》:中国目前的新阶层在整个国家的结构中所占的地位是怎样的?

  韩方明:他们有着丰富的市场资源、广泛的社会影响、成熟的专业技能和丰厚的创业资本。在政治层面来看,以专业视角参政议政,是新阶层知识分子的优势。近年来,私产入宪、物权法的制定、非公经济36条、新的出台等重大改革,都与社会新阶层的推动分不开。

  在社会层面上,无论从人数上看还是从实力上看,新阶层在社会发展中已具有相当的分量和能量,特别是新阶层人士开创了中国社会的民间组织或NGO组织,在慈善、公益、环保、教育、医疗卫生以及文化交流等各方面都团结了民间力量做了大量积极有效的工作,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号召力。

  《中国经营报》:在你看来,中国的新阶层目前处于怎样的发展阶段?他们是否已经足够成熟?怎么评价他们在各领域的表现?

  韩方明:新阶层除了创造大量社会财富、增加就业、扩大出口、增加税收等外,更重要的是促进了市场经济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他们对社会的贡献不可低估。这个阶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之一,在中国经济社会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这个阶层的发展、动态、状况和政治诉求已越来越得到社会各个层面的关注和重视。随着新社会阶层政治属性的明确,这一快速发展的队伍对社会的助推作用也日益显著。今后还会在参政议政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当然,这个新的社会阶层,在我国出现和发展的时间还不足以使其足够成熟。尽管这些新的社会阶层在经济建设和参政议政方面表现得日益积极和具有建设性,但其中还是有较大的差异性。比如在承担社会责任和社会慈善事业等方面就有较大的不同,而且即使其中热心于慈善的新阶层人士,在具体的慈善事务中,也显得不够成熟,好心干了坏事的也存在。

  《中国经营报》:要想在国家生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新阶层群体需要做哪些方面的努力?

  韩方明:新阶层人士法制观念比较强,官本位意识较淡漠,因此有可能为体制带来新风气,有利于国家在民主和法治的道路上循序渐进地发展,有利于公民社会的成长。新阶层中的企业家身上所积累的创业精神,管理经验对于现代社会的治理来说十分重要;新阶层中的知识分子,特别是具有海外教育背景的知识分子,相信也会以他们的国际视野和专业技能,成为推动新一轮思想解放运动的先锋人物。当然,新阶层也需要在有序参与公共事务的同时,培养出公共服务精神,锻炼出公共治理技能,并且具备讨论公共事务的技巧,而不只是把参与当做一个政治荣誉或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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