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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省钱用人单位人为划分等级
www.110.com 2010-07-15 11:52

  “我是一小城市烟草公司的员工,和同事们在公司做合同工。我们工作在基层,干着最辛苦的工作,但待遇却是公司最低的。而公司的一些正式职工和科室干部,他们和我们干的活儿一样,可收入要比我们高二三倍,这种状况已经延续20年了,让人有点心寒。”

  “我们是山东济宁的一群合同工,年7000多元,正式工年薪却有好几万元。 这明显不合理。可我们也没啥办法,单位的头儿说,其他单位也这样。”

  “俺们是秦皇岛一装卸服务有限公司的装卸合同工,干的活儿脏累危险,待遇跟正式工差四五倍吧,同工绝对不同酬。当我们问领导这是为什么时,领导说,不为什么,因为公司一直是这么做的。”

  不久前国务院有关部委要调研“同工不同酬”问题,并且将立法终结“同工不同酬”的消息传出后,不仅在互联网上发帖子议论的人增多了,而且各地众多受到不平等待遇的职工也纷纷给报社来信。以上只是记者信手拈来的几段来信摘录,反映出这些职工的心声。他们问:“同工不同酬”明显属用工歧视,可为什么会成为惯例?

  为省钱人为划分等级

  干同样的工作,付出了一样的辛劳,本应享受相同的工资待遇。可事实上,在实际操作中却很难实现。尽管,国家《》、《法》早有规定,工资分配应当实行同工同酬。

  采访中记者发现,对于“同工不同酬”,相当多的人都认为是用工歧视;可他们也只能表示同情,因为“没办法,单位一直就是这样做的”。

  马鸣是山东省某市邮政局下属单位的支局长。他表示,所谓的惯例,其实就是为省钱。单位大量使用“招聘工”,除了给他们买养老保险和保险外,其他什么的,如大病险等都没有。“招聘工”待遇和正式工差距很大,工资比正式工少一半,连月奖金也是正式工的一半,年终奖是正式工的五分之一,福利待遇都没有,就连发一点东西,上级都是很计较的,而且还要区分开。

  马鸣说:“我当了好几年支局长,手下有过不少正式工,可领导要降低人工成本,改用更多的‘招聘工’、‘劳务工’。对这种同工不同酬、同岗不同薪的情况,有良心的人都深恶痛绝。邮政局的‘招聘工’、‘劳务工’长期无人关心,这严重影响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用工制度应按岗位划分,按岗取酬,按劳分配。要调动所有员工的积极性,特别是一线‘招聘工’、‘劳务工’的积极性,提高他们的待遇,收入上去了,人心稳定了,歧视消除了,他们就会去努力工作。总之,只有对所有员工一视同仁,单位的凝聚力才会提高,人民邮政才会办得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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