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目前大部分公司还没有完善的员工假期制度,碰到这种情况,HR只能要求员工分批请假,或者是拒绝员工的连休申请。还有少数公司在无奈之下打出了“温情牌”挽留员工。一家公司的通知栏上近期醒目地贴出了“10月不奖励计划”——针对已经递交休假申请单的员工,如果能主动撤销申请,可以获得额外国庆红包奖励。
另一些公司则分情况处理请假申请。也就是说,针对平时工作很卖力、很辛苦、经常的员工,会根据员工个人的实际需要准假,并要求其尽量在国庆前完成节后的部分工作。而如果其工作岗位无人顶替,一定会影响公司运作的,或者平时工作懒散想借机偷懒的员工,则不同意休假申请。
公司的这些做法虽然合情 但是否合法呢?
专家表示,对于、婚假等能否与国家法定节假日连休的问题,目前法律并未作明确规定。法律倡导兼顾双方利益,由双方协商而定。职工既不能一味强调一定要在某个时间休,单位也不能没有理由地不顾职工意愿。此外,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5条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可见,劳动法对此并没有强制的执行法则。那么一旦碰到双方互不相让的情况,又该怎么办呢?
其实,请假的事情,只要你还服务于所在的公司,只要你还仰仗这份薪水糊口,很明显你就得听命于企业的,得老板说了算。简单来说,除了十一的法定假不需要公司批准,其他假期都要经过公司批准。对于“X”的休假部分是否批准,决定权在用人单位,如果企业确因工作原因不能批准,员工也应当谅解,并服从安排。
同时,职场专家还提醒上班族,长假虽美,但在申请时仍要谨慎。根据某网站的一项调查显示,当面对“如果有员工十一长假和年休假婚假等连休,会如何处理?”的问题时,有85%的人事经理选择采取“找新人顶替职位”,这意味着此类员工在公司的原有地位会因“加长假期”而动摇,甚至有部分人事经理会考虑以“正当理由”辞退有意“加长假期”的员工。此外,如果长假逾期不归,人事经理会严格按照企业的规章制度对未按时“归队”的员工扣,最严厉的则是辞退。另外,还要警惕长假综合征,经常有人在休假结束后调整不过来,迟迟不能进入工作状态。所以,安排好休假时期的生活节奏,以较好的状态回归岗位也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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