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劳动纠纷 > 劳动法动态 >
不用与老人签劳动合同 "返聘潮"引来众多纠纷
www.110.com 2010-07-15 11:53

   汉网消息(记者李俊 实习生彭婵娟)不用签,不用办理社会保险,如今江城不少企业更愿意聘用“成本低”的老人。然而记者昨日从部门获悉,“返聘潮”给“再就业”老人带来了不少维权隐患。

    近日,家住汉口青年路的退休工程师卢和祥接到返聘单位的
解聘通知书。通知书里除了通知他立刻离岗外,没有提到任何辞退补偿。卢和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仲裁申请,希望能够获得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赔偿和补偿金,却被驳回。原来,退休人员已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双方的关系不再受《劳动合同法》的调整,属于民事上的雇佣合同。

    昨日,卢和祥老人请教律师后得知,他即使向法院提起诉讼,可能也因为不受劳动法规的保护,难以打赢官司。

    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我市一些中小型企业在财会、设计等技术性岗位上更愿意返聘退休老人,因为不用考虑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关系,同时没有“五险一金”的支出。

    我市劳动仲裁部门介绍,“返聘潮”出现后,退休老人维权纠纷明显增多。然而,现行法律的“屏障”,让他们爱莫能助。

    湖北鼎城律师事务所劳动法专业律师赵宁表示,去年底至今,已经接到50多起老年人维权案件的咨询和代理。

    目前,他正在代理一起返聘人员工伤维权案。一位返聘老人出现工伤事故,希望企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给予工伤待遇,企业却以“不是劳动关系”为由予以拒绝。目前,这位老人已起诉到法院。

    法律界人士建议:地方政府应考虑出台法规,保护返聘老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老年人返聘时也应注意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聘用协议,明确聘用期间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