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底,某公司高薪“挖角”车先生到该公司担任客户经理,但是只签订了一个月的合同,试用期过后,在没签合同的情况下,车先生上了5天班,车先生诉至仲裁讨要赔偿,在东城区总工会劳动争议中心的帮助下,车先生和公司达成和解,公司赔偿了车先生1000元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
合同就签一个月 接着干活没说法
车先生是名市场营销人员,有一定的客户资源,为了打开市场,某公司去年年底高薪“挖角”车先生到该公司担任客户经理,但是只签订了一个月的试用期合同,合同到期后,没有签订正式的,车先生表示他一直要求公司和他签订合同,但公司一直没有给说法。
该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在试用期期间,公司负责人对于车先生的能力和表现不太认可,双方协商后决定试用期后降薪,车先生对此同意并认可,而且在试用期结束后公司提出签订正式合同,但车先生本人没有签。对此说法,该公司也没有提供任何证据。
一个月试用期合同到期后,车先生继续在该公司上了一个星期的班,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车先生来到东城区提出申请,要求公司支付5天的工资和不签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东城区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北京中淇律师事务所徐颖律师接案后,组织双方当事人到东城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公司赔付一千元 双方一周达和解
因为车先生的申请请求计算得过高,接到案件后了解了情况,徐颖律师细心地讲解了调解可以快速解决争议、及时拿到工资补偿等优势,并且指明了他在计算方面存在的问题,车先生当即表示希望进行调解。
该公司认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相关负责人表示,因为单位让车先生签订新的合同,但车先生本人不签订。调解员介绍,单位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书面通知劳动者签订合同,否则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单位意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后,积极配合调解。
经过调解员的耐心调解,车先生和该公司在一周内达成协议:双方于2010年2月24日解除劳动关系;该公司签订调解协议之日一次性向申请人支付工资及各种补偿金共计1000元整;车先生放弃其他请求,双方不再存有任何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及时签 双重保护利双方
建立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享有哪些权利以及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呢?北京市东城区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表示:对于这个问题,我国的相关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专家观点:《劳动合同法》立法目的之一就是为了杜绝事实劳动合同的存在。《劳动合同法》的许多条文都对用人单位不及时签订劳动合同作出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的规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享有两大权利:一是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二是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视为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时,一定要牢记与劳动者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法律给用人单位一个月的宽限期,超过一个月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不仅要承担双倍的用工成本,还会导致用人单位无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后果,及时签订劳动合同是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双重保护。
本案中,用人单位在用工时已经与劳动者签订了试用期合同,试用期满,因单位人事管理者的疏忽,没有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导致上述争议的发生。在进行调解工作时,工会调解员会针对发生争议涉及的法律问题给用人单位进行讲解,目的是通过劳动争议的解决使用人单位发现自己在人力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希望用人单位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善用工制度,减少劳动纠纷。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规模较小没有建立完善的用工制度或者存在一些用人单位想钻法律空子规避法律责任而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因这类争议发生纠纷到工会调解中心要求进行调解的很多。只要劳动者可以提供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就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两倍的工资。所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及时与劳动者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是唯一正确的、明智的选择。
上面谈到了劳动者的权利,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呢?建议劳动者在工作中细心收集可以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的“入职通知书”、“登记表”等招用记录、“工作证”、“胸卡”等能证明劳动者身份的证件以及工资发放记录或者凭证、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记录等,这些都可以作为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发生了劳动纠纷,劳动者可以请求工会进行调解,也可以选择进行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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